question-icon 慢性医疗损害如何进行赔付?

我遭遇了慢性医疗损害,身体状况受影响。不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获得赔付,是和普通医疗损害一样的流程吗?需要收集哪些证据?赔偿项目都有什么?希望了解具体的赔付方式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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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损害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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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医疗损害赔付指的是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慢性的身体损害后,患者依法获得相应经济赔偿的过程。 要确定慢性医疗损害赔付,首先得判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若要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可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确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若被认定为医疗事故,赔偿项目主要有以下这些。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包括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等。 赔付方式方面,医患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解决。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请求,对医疗事故赔偿的数额进行调解;而民事诉讼则是当事人通过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决赔偿数额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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