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该如何让对方赔偿?


当发生医疗事故后,若想让对方进行赔偿,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首先,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证据是处理医疗事故赔偿问题的关键。病历资料是重要的证据之一,它详细记录了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过程等信息。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此外,还要注意收集与医疗事故相关的其他证据,如现场实物等。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接下来,可以先尝试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这是一种较为便捷和经济的解决方式。双方可以就赔偿的金额、方式等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患者要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来争取合理的赔偿。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签订赔偿协议。 若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患者还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患者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患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赔偿的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具体的赔偿标准会根据医疗事故的等级、患者的实际损失等因素来确定。例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对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作出了详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