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如何争取更多赔偿?


在医疗事故中争取更多赔偿,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要及时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证据是维权的关键,包括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医疗费用票据等。病历记录了患者的病情、治疗过程等重要信息,是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的重要依据;诊断证明和检查报告能证明患者的损伤情况;医疗费用票据则是计算赔偿金额的基础。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封存的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保管。 其次,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医疗损害鉴定。这是确定医院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程度的重要环节。可以向当地的医学会或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申请。若鉴定结果显示医院存在严重过错,那么患者获得较多赔偿的可能性就会增加。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再者,要明确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不同的赔偿项目有不同的计算方法,例如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误工费根据患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对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有详细规定。 最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来争取赔偿。与医院进行协商是比较常见的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