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其他财产该怎么写?
我打算和另一半协议离婚,除了房子、车子这些常见财产,我们还有一些其他财产,比如收藏的字画、一些债权之类的。我不太清楚在离婚协议里该怎么准确地写这些其他财产,担心写不好以后会有纠纷,想知道有什么规范和要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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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协议中,其他财产指的是除了常见的房产、车辆、存款等之外的财产,像股票、债券、基金份额、知识产权收益、收藏的物品、公司股权等都属于其他财产。 准确清晰地书写其他财产至关重要,这能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写其他财产时,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要点。首先是财产信息的完整性。要详细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规格、存放地点等信息。比如,如果是收藏的字画,要写明画家、作品名称、数量;如果是债权,要写明债务人姓名、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这样可以让双方清楚知道所分割财产的具体情况。 其次是财产归属的明确性。要明确这些其他财产归哪一方所有。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结果,在协议中清晰表述。例如,‘双方一致同意,男方名下的某公司 10%的股权归女方所有’。 再者是履行方式和时间。如果涉及财产的交付、过户等手续,要写明履行的方式和时间节点。比如,‘男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 30 日内,协助女方办理某字画的所有权转移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所以,在离婚协议中对其他财产进行准确、清晰的约定,是符合法律要求的,并且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双方签字确认,就应当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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