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案件答辩状怎么写?


在人身伤害案件中,答辩状是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状进行回应和辩驳的法律文书。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如何撰写人身伤害案件答辩状。 首先是标题,一般直接写“答辩状”即可,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文书的性质。 接下来是答辩人的基本信息。要写清楚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如果答辩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需要写明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这些信息有助于法院准确联系到答辩人,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然后是答辩的案由,通常表述为“因某某诉答辩人人身伤害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简洁明了地说明答辩所针对的案件。 核心部分是答辩的理由。这需要根据原告的起诉状内容进行针对性回应。如果原告在起诉状中对事实的描述存在错误,比如对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描述与实际不符,答辩人要在答辩状中指出并说明真实情况。对于责任认定方面,如果原告认为答辩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但答辩人觉得自身只应承担部分责任或者不承担责任,就要阐述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答辩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原告自身也存在过错,就可以减轻或者免除答辩人的责任。比如在打架事件中,如果是原告先动手挑衅,答辩人是在合理限度内进行自卫,那么答辩人就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说明自己不应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赔偿请求部分,如果原告提出了过高的赔偿金额,答辩人要对各项赔偿项目进行分析。例如医疗费,答辩人可以要求原告提供正规的医疗发票和诊断证明,核实费用的合理性;误工费方面,要求原告提供收入证明和误工时间证明,判断其主张的误工损失是否合理。同时,答辩人可以引用相关法律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说明原告超出合理范围的赔偿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在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部分,答辩人如果有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答辩理由,要在答辩状中写明证据的名称、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和住所。证据是支持答辩主张的关键,比如现场的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明事实的依据。 最后是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答辩人签名或者盖章以及答辩的时间。这是一份完整法律文书的必要组成部分,确保答辩状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 总之,撰写人身伤害案件答辩状要依据事实和法律,有针对性地对原告的主张进行回应和辩驳,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