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时离职原因怎么写比较好?
我现在打算换一份工作,在填写求职申请表时需要写明上一份工作的离职原因。我担心写得不好会影响新公司对我的印象,但又不知道怎么写才合适。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写离职原因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怎么写会比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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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在求职时填写离职原因虽然并没有严格的法律条文规定具体该怎么写,但需要遵循一些基本的法律原则和道德规范。 首先,要保证所写内容真实,不能故意提供虚假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在求职过程中,求职者与招聘单位之间形成一种民事关系,如果提供虚假的离职原因,属于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一旦被招聘单位发现,他们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发现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并且招聘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其次,在描述离职原因时,语言要客观、中立,避免使用带有侮辱、诽谤等攻击性的词汇。如果因为对前公司或者前领导不满,在离职原因中使用不当言语进行诋毁,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名誉权的规定。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维护自己名誉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若侵犯他人名誉权,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般来说,比较合适的离职原因可以写个人职业发展与公司规划不匹配、为了寻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家庭原因等。这样的表述既真实合理,又不会引起新公司的反感,同时也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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