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离婚协议书该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对于二次离婚协议书,其本质和第一次离婚协议书在法律上没有区别,但在内容上可能会因为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次离婚协议书通常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双方的基本信息,要写明双方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个人身份信息。这部分内容能明确协议的主体是谁,是协议有效的基础。 第二部分是双方自愿离婚的声明。表明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决定解除婚姻关系。这体现了离婚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避免日后出现一方以非自愿为由对离婚提出异议。 第三部分是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双方有子女,要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比如孩子归男方或女方直接抚养。同时,要约定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抚养费一般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另外,还需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权,包括探视的时间、方式等,以保障孩子能与父母双方都有适当的相处时间。 第四部分是财产分割。要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比如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等,并明确这些财产的归属。对于一些难以分割的财产,比如房产,可能需要协商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同时,也要处理好个人财产的问题,明确哪些是各自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第五部分是债务处理。要确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以及双方对这些债务的分担方式。对于个人债务,也要明确由各自承担。 最后,双方要在协议书上签字,并注明签订日期。 在撰写二次离婚协议书时,要确保内容合法、公平、合理,并且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如果可能的话,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