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二次离婚和第一次离婚在本质上遵循的法律程序是相同的,不过手续和证件的要求需要根据离婚方式来确定,离婚方式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办理协议离婚需要的证件和材料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各自的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手续方面,首先要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需要的证件和材料有:原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相关证据材料,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关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证据等。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