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如何安排?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如何分割处理?


首先来说说离婚后小孩抚养权的安排问题。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就消除。离婚后,子女不管是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依旧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抚养权归属,有几个不同情况。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不过,如果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又或者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情况、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忙一起照顾小孩、学历等情况。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等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接下来讲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处理。 首先,如果夫妻有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如果没有约定,双方首先可以协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是协商成功,那协商结果就是最终的分割方式。 要是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会有所差别。比如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会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法院在判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会全面衡量各种因素,以确保判决结果对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发展最为有利。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充分考虑到子女的生活需求、女方的权益保障,以及对无过错方给予一定倾斜,保障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