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节不放假违反劳动法吗?
公司最近通知妇女节不放假,女性员工有些不满,想知道这种做法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想了解妇女节在劳动法里的具体规定,以及公司不放假该如何处理。
展开


妇女节不放假并不违反劳动法。 首先,需要明确法定节假日的概念。法定节假日是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而三八妇女节,即国际劳动妇女节,虽然是为庆祝妇女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领域作出的重要贡献和取得的巨大成就而设立的节日,但它不属于我国劳动法中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这里并不包含妇女节。 其次,从企业角度来看,企业有权根据自身的实际运营状况和需求,自行决定是否在妇女节给女性员工放假。如果妇女节当天女性员工需要按照约定继续上班,分两种情况:一是若3月8日正好处于常规工作日之中,则雇主需依照法律规定向职工支付正常薪资待遇,无需支付额外的加班费;二是如果3月8日属于国家法定假期之外的休息日,那么雇主就有义务向工作在岗的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 最后,从人文关怀角度出发,企业可以考虑尽量给女性员工放半天假,或者组织一些活动、送些小礼物等,以体现对女性员工的尊重和关爱。如果公司既不支付加班费也不安排补休,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