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和小孩该怎么分割?


在离婚时,财产分割和小孩抚养权的归属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财产分割**: - **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权利是平等的。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低或者没有收入,就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给这一方。例如,即使一方在家全职照顾家庭,没有经济收入,在分割财产时也应得到平等对待。 - **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考虑到我国目前妇女在经济条件上与男子可能存在差距,在财产分割时会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比如,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 **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如果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不过,有过错并不意味着会“净身出户”。 - **公平原则**:离婚时要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比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以及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等情况,都要考虑在内,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问题。 - **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比如,夫妻双方可以签订婚前或婚后财产协议,约定财产的归属。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财产的相关规定。 **小孩抚养权归属**: - **协商优先**: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能够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且该意见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法院通常会予以认可。 - **考虑因素**:若协商不成,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出发进行判决。法院会考虑孩子的年龄因素,比如,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同时,法院还会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包括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