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区土地交出让金后是否可以过户?


在探讨安置区土地交出让金后是否可以过户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安置区土地一般分为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划拨土地是政府为了特定的目的,无偿将土地提供给使用者使用;而出让土地则是土地使用者通过向国家支付土地出让金,获得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 通常情况下,安置区的土地多为划拨性质。当涉及到土地过户时,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的规定是不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安置区土地如果原来是划拨性质,要过户的话,首先要获得政府的批准,然后由受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 交了出让金后,是否就一定能过户呢?这也不是绝对的。除了缴纳出让金,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比如,该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等要符合规划要求,没有产权纠纷等问题。《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如果安置区土地在申请过户登记时,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构是不会予以登记的。 此外,不同地区对于安置区土地过户可能还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和政策。有些地方可能会要求安置户在取得安置房屋一定年限后才能进行过户交易,以保障安置政策的稳定性和公平性。所以,即使交了出让金,也需要进一步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规定。 安置区土地交出让金后能否过户不能一概而论。缴纳出让金是过户的一个重要前提,但还需要获得政府审批、满足规划和产权等方面的要求,并且要遵循当地的特殊政策规定。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需求,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以确保过户手续能够顺利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