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让探视不让带走的起诉书怎么写?
我离婚后,对方有探视权,但我不想让对方把孩子带走,之前沟通也没达成一致。现在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准备写起诉书,可不知道该怎么写,想了解一下写这类起诉书的具体格式、内容要求以及要注意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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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只让探视不让带走的起诉书,首先我们要明确这在法律上属于探望权纠纷的范畴。以下为你详细介绍撰写步骤和要点。 第一步,写清楚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原告就是主张权利的一方,被告则是另一方。这些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准确填写这些内容能让法院准确识别当事人身份,确保法律文书能顺利送达。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该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相关信息。 第二步,阐述诉讼请求。这是起诉书的关键部分,你要清晰地表达希望法院支持的诉求。在这种情况下,你的诉讼请求就是要求明确对方的探望方式为只能探视,不能将孩子带走。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能让法院清楚你的主张,便于后续审理。 第三步,详细叙述事实与理由。你要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比如离婚时关于探望权的约定、对方之前探望孩子的情况、你为什么不同意对方把孩子带走等。要结合实际情况,说明你的主张是合理合法的。这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该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四步,写上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如果你有相关证据能支持你的主张,比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要在起诉书中说明。证据能增强你的诉求的可信度,帮助法院查明事实。 最后,在起诉书的结尾部分,要写明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起诉人签名或者盖章以及起诉的时间。整个起诉书要语言通顺、逻辑清晰、内容真实。在书写过程中,如果遇到困难,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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