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跨月作废该怎么操作?
我之前开了一张发票,现在发现开错了,但是已经跨月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张发票,是直接作废就行,还是有其他的操作流程呢?我很担心操作不当会带来税务问题,希望能了解具体的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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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发票跨月作废的操作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个概念,发票跨月是不能直接作废的,只能进行红冲处理。红冲发票,简单来说,就是开具一张与原来错误发票内容相反的发票,以此来抵消原来那张发票的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不同类型发票跨月红冲的操作流程: 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操作相对简单。第一步,打开开票系统,进入发票填开界面,选择“红字”选项。第二步,输入需要红冲的蓝字发票的代码和号码,系统会自动带出原来发票的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第三步,核对红字发票的内容,确保与原来的蓝字发票内容相反,然后点击“打印”,一张红字普通发票就开具完成了。 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红冲流程则稍微复杂一些。首先,购买方如果已经认证抵扣了发票,需要购买方在开票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根据购买方提供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如果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则由销售方在开票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待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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