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是怎样划分事故责任的?


交警划分事故责任,主要是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基本概念。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全部责任意味着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其他方无过错;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是指双方或多方都有过错,但程度不同;同等责任是各方过错程度相当;无责任则是当事人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具体如下: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交警会进行一系列的调查工作。他们会勘查事故现场,收集现场的痕迹、物证等信息,比如刹车痕迹的长度、车辆碰撞的位置和损坏情况等,这些都能帮助判断车辆的行驶速度、行驶方向等。交警还会询问当事人和证人,了解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包括车辆的行驶状态、是否遵守交通规则等。此外,交警也可能会调取监控视频、查看车辆的行车记录仪等,获取更多关于事故的信息。 之后,交警会根据收集到的这些证据,分析各方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了交通法规,比如闯红灯、超速行驶、逆行等,并且该违法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那么该当事人通常会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例如,一辆车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的车辆相撞,闯红灯的车辆一般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且这些行为对事故的发生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那么就会根据各自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