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判责任是如何判的?


交警判定交通事故责任,是有一套严谨的流程和依据的,目的是确保公平公正地划分各方在事故中的责任。 首先,在事故发生后,交警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查。这包括勘查事故现场,仔细查看车辆的位置、碰撞痕迹、刹车痕迹等情况。比如,如果车辆刹车痕迹很长,可能说明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前有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车辆的碰撞位置也能反映出事故发生时两车的相对位置和行驶方向。同时,交警还会询问当事人和证人,了解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像事发时的车速、是否遵守交通信号等。 交警判断责任的主要依据是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明确规定了责任划分的几种情况。第一种是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例如,一方驾驶员闯红灯、超速行驶或者酒驾等违法行为导致的事故,那么该驾驶员就要承担全部责任。第二种是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比如,一辆车在变更车道时未确保安全,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变更车道的车辆可能承担主要责任,而正常行驶车辆如果存在车速过快等轻微过错,可能承担次要责任。第三种是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比如,因道路突然塌陷导致车辆失控发生事故,这种情况下各方都没有主观过错,都不承担事故责任。还有一种情况是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比如有人故意撞车碰瓷,那么被碰瓷的一方就没有责任。 此外,交警还会结合交通法规和专业知识进行综合判断。他们会查看事故现场是否有交通标志、标线,当事人是否遵守了这些规定。同时,也会考虑车辆的安全性能、驾驶员的驾驶资格等因素。最终,交警会根据调查和判断结果,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各方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