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证的离婚案会怎么判?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办了婚礼,现在想分开,不知道这种没领证的“离婚”案子法院会怎么判,是按什么标准来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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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没领证意味着双方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一说。这种情况通常按照同居关系来处理。 关于财产分割方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般来说,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所谓一般共有,就是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等情况来确定各自的份额。如果能证明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那就归该方所有。比如,一方在同居期间用自己的工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产通常就认定为其个人财产。 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通常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等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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