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房产证如何去掉配偶的名字?

我和配偶已经离婚,离婚协议里明确房子归我。现在想把房产证上配偶的名字去掉,但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是要先去民政局还是直接去房管局?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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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要去掉房产证上配偶的名字,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下面分别介绍相关的操作流程和法律依据。 协议离婚的情况:如果夫妻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并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房屋的归属,那么想要去掉房产证上配偶的名字,需要双方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在办理时,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一般来说,双方先准备好齐全的材料,然后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填写相关的申请表,经过审核等程序后,就可以完成房产证更名手续,去掉配偶的名字。 诉讼离婚的情况:要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法院的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等同于房屋产权归属的证明。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可以持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单方面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将房产证上配偶的名字去掉。在办理过程中,不动产登记机构会依据法院的判决进行操作,完成产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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