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房产证如何除去一方名字?

我和配偶离婚了,房产证上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现在想把对方的名字从房产证上除去,不知道该走什么流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也不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希望能了解具体该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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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要在房产证上除去一方名字,这主要涉及到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是指在房屋产权归属不变的情况下,对房屋产权证书上的相关信息进行更改的手续。根据不同的离婚方式,有不同的处理办法。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需依据离婚协议书前往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这里的析产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之后,准备好离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析产公证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产证更名手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办理更名手续时,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除去一方的名字。 要是诉讼离婚,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本身就具有法律效力,无需再办理析产公证。当事人可凭借生效的法律文书、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直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因为法院的判决或调解已经对房屋产权的归属做出了明确的划分,不动产登记中心会依据这些法律文书进行登记。整个过程中,当事人要确保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顺利完成房产证除去一方名字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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