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证除名具体要怎么操作,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后房产证除名的操作需要分情况来看,具体如下: **贷款已还清的情况**:这种情况相对简单。夫妻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以及房屋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共同前往房产交易中心办理除名手续,只需缴纳几十块手续费即可。 **贷款未还清的情况**:此情况较为复杂。因为减名字会导致房产证更换,房产证号改变,相应的银行抵押证也需变更。所以需要前往银行开具证明,并向银行申请变更抵押人。 **办理的具体流程**: 1. **办理析产公证(协议离婚情况)**: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离婚证、房屋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以证明双方对房产分割达成一致且符合法律规定。若为起诉离婚,则需携带判决书前往。 2. **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完成析产公证后,双方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手续。 3. **申请免征契税**:接着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 **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 **领取新的房产证**:完成上述步骤后,领取新的房产证,至此房产证除名手续完成。 **法律依据**: 1.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这表明房产的变更登记在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才完成,之后会核发相应证书。 2.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此条规定明确了房产变更时需进行相关登记的要求。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强调了不动产物权变更需依法登记才生效。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这是关于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性规定,保障了各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