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后房产证如何去名字?
我和前夫离婚了,离婚协议里写明房子归我。现在想把房产证上前夫的名字去掉,但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流程,会不会很麻烦。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保障这个过程顺利进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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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异后办理房产证去名字的手续,本质上是一种房屋产权的变更行为。下面从法律概念、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和法律依据几个方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概念。房屋产权变更指的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发生变化,在离异后房产证去名字就是将原夫妻双方共有的产权变更为其中一方单独所有。这一过程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和规范,以保障产权变更的合法性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接着说办理流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双方需要协商一致,如果是协议离婚,要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处理;如果是诉讼离婚,则按照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执行。第二步,准备好所需材料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手续。在办理过程中,登记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进行产权变更登记。 然后是所需材料。通常需要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诉讼离婚)、房产证等。这些材料是证明产权变更合法性和双方身份的重要依据。 最后,谈谈法律依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因离婚导致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保障了离婚双方按照协议或判决对财产进行分割和变更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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