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养老保险是如何计算的?


退役军人养老保险的计算涉及到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转移接续手续。军人服现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在计算方式上,退役军人的养老保险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在部队服役期间的视同缴费年限。这意味着,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需要个人实际缴费,就相当于已经缴纳了相应年限的养老保险。例如,一位退役军人服役了5年,那么在计算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时,这5年就会被算入总的缴费年限中。 另一部分是退役后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退役后,如果进入企业工作,就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规定,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来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300%。缴费比例通常是企业缴纳16%左右,个人缴纳8%左右。 对于退役军人养老保险的待遇计算,与普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方式大致相同。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如果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话)。基础养老金 =(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2 × 缴费年限 × 1%。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额 ÷ 计发月数。 举个例子,假设一位退役军人服役10年,退役后在企业工作20年,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为1,个人账户储存额为10万元,6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39个月。那么,基础养老金 =(5000 + 5000×1)÷ 2 ×(10 + 20)× 1% = 15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 = 100000 ÷ 139 ≈ 719元。如果有过渡性养老金,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计算。这样,这位退役军人每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大致就是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和。 总之,退役军人养老保险的计算既考虑了服役期间的贡献,也结合了退役后的实际缴费情况,以保障退役军人的养老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