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前养老保险如何计算?
我想了解一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养老金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我父母参加工作比较早,他们的养老保险在改革前就开始缴纳了,现在想弄清楚那时候的计算方法,看看对他们以后的养老金领取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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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我国的养老保险主要采用的是传统的计发办法,这种办法和改革后的计算方式有很大区别。改革前,企业职工的养老金通常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但在实际操作中,主要是按照退休前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来计发,这个比例和职工的工作年限有关。 比如,如果职工的工作年限满35年以上,可能会按照退休前本人工资的90%来计发养老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可能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可能按80%计发等。这里的本人工资一般指的是职工退休前的基本工资。 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在该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新老办法平稳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确定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是为了补偿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这部分“中人”由于在改革前没有个人账户积累而设立的。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通常和职工的视同缴费年限、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等因素有关。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改革前也是按照退休时本人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退休费,工作年限越长,计发比例越高。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开始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后的养老金计算方式和企业职工基本一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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