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暴力倾向的离婚案件会怎么判?
我和配偶生活中,发现对方有暴力倾向,这让我身心俱疲,想离婚。但不清楚法院在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判,是会直接判离吗?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又会怎么处理呢?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在法律层面,暴力倾向在离婚案件中主要涉及家庭暴力的认定和处理。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从离婚判决与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项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若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暴力倾向且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法院调解无效后,大概率会判决准予离婚。 关于财产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于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无过错方可以主张对方少分财产。这里无过错方就是遭受暴力侵害的一方,法院会考虑到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在财产分配上给予适当倾斜。 在子女抚养权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若有暴力倾向的一方对子女成长明显不利,比如可能对子女实施暴力等,法院一般不会将抚养权判给这一方,而是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将抚养权判给更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