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传票商标侵权会怎么判?

我突然收到法院传票,说我商标侵权。我一头雾水,完全不知道会面临什么样的判决结果。我想了解法院在判定商标侵权时,是依据什么来判的,会有哪些具体的处罚方式,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说说。
展开 view-more
  • #商标侵权
  • #法院判决
  • #民事制裁
  • #商标保护
  • #赔偿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收到法院传票涉及商标侵权时,法院的判决要依据具体的案情来定。 如果侵权证据充分,法院通常会判决原告胜诉,并出具判决书。一般商标侵权案件,法院多采用民事制裁的方式。基于被侵权人享有的禁止请求权、损失赔偿请求权、归还不当利益请求权、恢复信誉请求权,法院可单独或合并采用以下办法: 首先,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害。这意味着可以销毁构成侵权行为的物品,拆除侵权行为所用的设备,收缴直接专门用于侵权行为的工具、模板等。例如,如果有人生产带有侵权商标的产品,法院会要求停止生产,并销毁相关产品和生产工具。 其次,消除影响,恢复被侵权人的信誉。比如责令侵权人在报刊杂志上登载道歉声明等,以此来恢复被侵权人的商业信誉。 再者,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办法有两种,一种是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另一种是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另外,被侵权人因调查、取证、聘请诉讼代理人或非诉讼代理人所花的费用,侵权人也应予以赔偿。 除上述主要办法外,法院还可以采取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或拘留等措施。 法律依据方面,《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概念: - 禁止请求权:简单说就是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 - 损失赔偿请求权:即被侵权人因侵权行为遭受损失,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相应赔偿。 - 归还不当利益请求权:侵权人通过侵权获得的不正当利益,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其归还。 - 恢复信誉请求权:当被侵权人的商业信誉因侵权行为受损,有权要求侵权人采取措施恢复其信誉。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