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立案调解无效后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走到了离婚这一步,已经立案且经历了调解,可没调解成功。现在心里很忐忑,想知道接下来法院会怎么判,是会直接判离,还是有其他情况,希望能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决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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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立案调解无效后,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和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首先要明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所规定的。 那么,什么情况属于感情确已破裂呢?如果存在以下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简单说就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者与他人长期稳定地共同生活;二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像对家人进行身体暴力、长期精神折磨,或者故意不管不顾家人的基本生活等;三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比如多次因为赌博、吸毒被劝诫但依旧不改;四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注意是因为感情问题分开居住满两年;五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比如夫妻双方矛盾尖锐到无法共同生活等。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还有,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要是不能证实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仍有挽回余地,或者在法院调解后双方又和好了,那么法院将会做出不准许离婚的决定。总之,法院判决的核心在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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