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与医疗机构“私了”有什么好处和弊端?
我遇到了医疗方面的问题,在考虑要不要和医疗机构“私了”。不太清楚这种方式具体会带来哪些好的和不好的影响,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患者与医疗机构“私了”究竟有啥好处和弊端,以便自己能做出合适的决定。
展开


患者与医疗机构“私了”,简单说就是双方不通过法律程序,自行协商解决医疗纠纷。 “私了”有一些好处。首先,它简便快捷。不像走法律程序,要经历复杂的立案、审理等环节,耗费大量时间,“私了”能迅速解决问题。其次,成本低。不用支付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为双方节省开支。再者,“私了”对专业知识要求低,不像打官司需要懂很多法律和医学专业知识,患者和医疗机构直接沟通协商就行。例如,一些小的医疗纠纷,双方很快达成一致,患者快速得到赔偿,医疗机构也能减少负面影响。法律依据是民事活动遵循自愿原则,只要双方自愿协商,不违反法律规定,“私了”就是可行的。 不过,“私了”也存在弊端。一方面,双方缺乏信任、信息不对称。医疗机构掌握更多专业知识和信息,患者可能处于劣势,难以了解真实情况,导致协商结果对自己不利。另一方面,有可能掩盖事实真相。“私了”没有严格的调查和监督,一些重要事实可能被忽视或隐瞒。而且公平正义可能得不到彰显。依据《民法典》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但“私了”由于缺乏规范程序,难以保证公平。比如,患者可能因不懂而接受过低赔偿,无法得到应有的补偿。 如果情况复杂或涉及大额赔偿,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确保双方权益。相关概念:无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