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离婚调解对方不同意,下一步该怎么走?
我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本以为调解能顺利解决,但对方坚决不同意。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后续该做些什么。想了解接下来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我要提前准备些什么,最终离婚的可能性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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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去法院离婚调解对方不同意,接下来一般会进入庭审阶段。 所谓庭审,简单来说,就是双方在法庭上,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陈述自己的观点、提供证据等。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以及庭审时呈现的具体情况进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要是不存在上述法定准予离婚的情形,而另一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那么一审法院很可能判决不准离婚。不过,在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如果一方再次起诉离婚,并且能拿出新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 。 整个过程中,建议您充分准备能支持自己诉求的证据,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涉及财产和子女抚养等方面的证据,并且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以此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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