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想起诉离婚,该走什么流程?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想离婚,但对方就是不同意,我实在没办法了就想通过起诉来离婚。可我不清楚具体该怎么做,像要准备哪些材料,去哪个法院起诉,整个过程又有哪些环节等,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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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想离婚而对方不同意,想起诉离婚时,通常可按以下流程进行: 首先,准备相关材料。需要撰写离婚起诉状,写明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比如要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方式等,还要陈述相关事实与理由。同时,要准备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例如分居协议、对方出轨的证据、家暴的报警记录等,以及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 其次,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材料。一般来说,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受理。 然后,等待法院通知被告方应诉,并确定开庭日期。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传票等法律文书,告知其相关诉讼权利和义务。 接着,会有庭前调解环节。法院通常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看是否能达成和解协议。如果调解有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制作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婚姻关系即行解除;如果调解无效,案件则会进入正式的审理程序。 最后,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要进行法庭陈述,出示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等。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如果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需要在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如果被判决离婚或者调解离婚的,婚姻关系即行解除。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起诉、立案、审理、调解等程序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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