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可以离开本县吗?
我现在处于监外执行期间,因为工作原因需要到外县去一段时间,不知道这种情况可不可以离开本县呢?我担心违反规定会带来不好的后果,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 对于监外执行期间能否离开本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依据《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社区矫正对象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社区矫正机构对于有正当理由的,应当批准;对于因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可以根据情况,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 也就是说,监外执行人员并非绝对不能离开本县,但必须事先向负责执行的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申请。如果有合理的理由,比如就医、处理重要家庭事务等,社区矫正机构一般会批准。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擅自离开本县,这就违反了监外执行的相关规定。 一旦违反规定,根据《社区矫正法》第四十六条,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有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具有撤销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情形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所以,监外执行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需要离开本县时,务必按程序申请获批后再离开。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