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冷静期离婚会怎么判?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听说现在有离婚冷静期。我是女方,想知道经过冷静期后离婚,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呢?是会根据什么标准来决定离还是不离,以及财产、孩子这些问题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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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离婚冷静期制度主要针对的是协议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三十日就是离婚冷静期,目的是避免夫妻因冲动而做出离婚决定,给双方一个思考和权衡婚姻走向的时间。 如果在冷静期内,女方或者男方有一方反悔,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那么离婚程序就结束了,婚姻关系继续存续。 要是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就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这种情况下婚姻关系解除 。 如果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对于是否离婚产生争议,比如女方坚持离婚而男方不同意,或者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不成,那么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断标准。比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在财产分割方面,一般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相关概念: 离婚冷静期:是指在协议离婚中,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达成协议,经婚姻登记机关认可后使婚姻关系归于消灭的离婚方式。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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