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刑法对变造身份证件罪既遂是如何规定量刑的?
我最近了解到有变造身份证件这种行为,感觉挺严重的,但不太清楚法律上具体是怎么对这种行为量刑的。想知道要是有人犯了变造身份证件罪既遂,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在什么情况下会轻判,什么情况又会重判 ,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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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刑法对变造身份证件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行为犯,本罪是行为犯,就是说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变造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身份证件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那什么情况属于“情节严重”呢?这是加重处罚的事由。比如伪造、变造的次数多、数量大的;通过非法手段牟利数量大的;因他人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进行犯罪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情况 。当出现这些情节严重的情形时,就会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幅度内量刑,同时并处罚金。 总之,法律这么规定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身份信息管理秩序,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公共安全,防止有人通过变造身份证件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相关概念: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实施完毕法定的犯罪行为,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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