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外遇离婚会怎么判?


在我国,当出现女方外遇而导致离婚的情况时,法院的判决通常会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关于是否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女方外遇如果达到与他人同居的程度,男方以此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且能提供充分证据,法院调解无效后,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不过,如果只是偶尔的出轨行为,没有达到同居程度,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其次,财产分割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于女方有外遇这种过错行为,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即男方的权益,可能会适当多分给男方一些财产。 再者,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虽然女方有外遇,但这并不是剥夺其抚养权的绝对因素,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对子女的陪伴和教育能力等因素来做出判决。 最后,关于损害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女方的外遇行为符合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情形,男方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请求损害赔偿,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的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