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收取电费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我是小区的一名业主,每次向物业公司交电费,他们都只给我开了收据。我听说交费用应该有发票,这样我也能有个正规的缴费凭证。我不太清楚物业公司在收取电费的时候,有没有义务给我开发票呢?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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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物业公司收取电费能否开具发票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一些基本概念。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不仅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在实际情况中,当物业公司代收电费时,虽然是代供电企业收取,但从法律角度看,其向业主收取电费的行为也属于“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的范畴。 从供电企业与物业公司的关系来说,供电企业将电销售给物业公司,会给物业公司开具发票。而物业公司再向业主收取电费,就应当给业主开具相应的发票。即使物业公司只是代收电费,没有赚取差价,按照规定也应当为业主提供发票。如果物业公司拒绝开具发票,业主可以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税务机关有权责令其改正,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物业公司处以罚款。 所以,物业公司收取电费是可以且应当开具发票的。这既是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的体现,也是符合我国发票管理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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