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是否能开水电费发票?
我住在一个小区,平时水电费都是交给物业公司。最近我需要水电费发票用于报销,但不知道物业公司有没有资格开具水电费发票。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所以想问问,物业公司到底能不能开水电费发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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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会疑惑物业公司是否有资格开具水电费发票。其实,这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如果物业公司只是代收水电费,也就是它先从供水、供电部门拿到水电,再转供给业主,并且没有加价收取费用,那么通常情况下,物业公司不需要开具水电费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在这种代收模式下,业主可以要求供水、供电部门直接开具发票给自己。 然而,如果物业公司是将水电费作为一种经营项目,存在加价销售水电的行为,那就属于转售水电的情况。在转售水电时,物业公司就有义务为业主开具水电费发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所以在转售水电这种经营业务中,物业公司作为收款方,是需要给业主开具发票的。 如果遇到物业公司拒绝开具发票的情况,业主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和物业公司沟通协商,要求其按照规定开具发票。要是协商无果,还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投诉,税务机关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物业公司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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