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丈夫留300万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丈夫准备离婚,他名下有300万财产。我不知道这些钱在离婚时会怎么分割,是会全归他,还是我也能分到一部分?我想了解下法律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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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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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问题中,我们首先要明确一些基本概念。夫妻共同财产,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在结婚后一起努力赚来的或者共同拥有的财产。而个人财产呢,就是结婚前就属于一方的财产,或者是在婚姻期间通过特定方式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则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回到您提到的丈夫名下有300万的情况。这300万的性质需要进行区分。如果这300万是丈夫在婚前就已经拥有的,并且有相关证据证明,比如婚前的银行存款记录等,那么这300万通常会被认定为他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不会进行分割,还是归他所有。 要是这300万是在你们结婚后获得的,比如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生意赚来的,或者是双方工资等收入的积累,那它大概率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由双方先进行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也就是说,如果您在婚姻中承担了更多照顾子女的责任,或者丈夫存在过错行为,比如出轨、家暴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适当倾向于您。 另外,如果这300万中有一部分是丈夫继承或者受赠所得,那就需要看相关遗嘱或者赠与合同是否明确只归丈夫一方。如果明确只归丈夫,那么这部分就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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