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丈夫被老婆刁难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我老婆老是刁难我,现在还提出要离婚。我不想离,但又怕法院会判离。我想知道在这种被老婆刁难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依据什么来判决,到底会不会判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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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是一个核心的法律概念,通俗来讲,就是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到了无法挽回、不能再继续共同生活的地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您所说的丈夫被老婆刁难离婚的情况中,如果只是一般性的刁难,没有达到上述法律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法院通常在第一次诉讼时不会轻易判决离婚。因为法院希望给夫妻双方一个缓冲和修复感情的机会。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状况,比如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发生纠纷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而且,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先进行调解,看是否能够化解夫妻之间的矛盾。如果调解无效,且有证据证明存在符合法定判离情形的情况,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感情破裂,而一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大概率会判决不准离婚。不过,如果之后另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且双方分居满一年,此时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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