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同意离婚协议,不肯离婚该怎么办?


当丈夫不同意离婚协议,不愿意离婚时,您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概念。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而诉讼离婚则是在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离婚相关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在您的情况中,由于丈夫不同意离婚协议,所以协议离婚这条路走不通,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比如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可能会达成调解协议,离婚程序就会按照调解协议的内容进行。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离婚的过程可能会比较复杂和漫长,而且结果也不确定。所以在决定诉讼离婚之前,您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可能的结果,以便做好充分的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