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怀疑我出轨,每天折磨我,我能否起诉离婚?


在这种情况下,你是可以起诉离婚的。 首先,起诉离婚是公民的一项合法权利。当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一方认为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时,就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我国,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其次,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遵循一定的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这是为了尽量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双方的矛盾,看是否有可能修复婚姻关系。如果经过调解,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比如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那么法院会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双方按照调解书的内容执行即可。 然而,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感情状况和婚姻关系的实际破裂程度做出裁决。在你描述的这种情况中,老公无端怀疑你出轨并且每天折磨你,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对家庭成员的精神虐待,这是影响夫妻感情的重要因素。如果能够提供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他的行为给你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有可能判决离婚。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第一次起诉时法院认定婚姻关系尚未破裂而不准予离婚,那么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若无新的事实与理由,原告方不得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但如果在第二次起诉时,你能够提供足够的新证据或新线索,比如他的折磨行为进一步升级等,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较大。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其中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