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与妻子争执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丈夫因为一些事情产生争执,现在他提出离婚,我不太想离。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如果闹到法院,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决啊?是会直接判离,还是会有其他结果呢?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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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离婚判决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当丈夫与妻子争执离婚并诉至法院时,法院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来进行判断。该法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法院首先会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如果调解成功,夫妻双方和好或者达成离婚协议,案件就会按照调解结果处理。 若调解无效,就需要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法律明确列举了一些可以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存在这些情况,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之后夫妻又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时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 所以,丈夫与妻子争执离婚时,法院不会简单直接做出判决,而是综合多方面因素,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关键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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