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正要撞的时候躲开了,这构成什么罪?
我最近在思考一个法律相关的事儿,就是有人开车本来要撞向他人,可在即将撞上的关键时刻躲开了,不知道这种行为在法律上会怎么认定,是不是构成犯罪呢?想了解具体会涉及哪些罪名以及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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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来判断可能涉及的罪名: 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最终躲开未造成实际伤害结果,也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是想伤害他人身体,那么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未遂)。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若该行为发生在交通场景中,且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原本可能造成重大事故,但躲开后未实际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要求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总之,具体的罪名认定需要结合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等多方面因素,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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