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批捕的话多久会放人?
我有个朋友被公安机关拘留了,说是要等检察院批捕。现在听说检察院不批捕了,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到底多久能把人放出来啊?是马上就能出来,还是得等几天?我特别担心朋友,想提前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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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检察院不批捕,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从法律规定来看,《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明确指出,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而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当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时,公安机关就要立刻放人。 这里所说的“立即”,在司法实践中,一般理解为当日,最迟也不能超过次日。不过,如果案件需要继续侦查,并且被拘留人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公安机关会依法对其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这种情况下虽然人不用被继续羁押在看守所,但人身自由还是会受到一定限制。 举个例子,假如公安机关拘留了一个人,在拘留后的第5天向检察院提请批捕,检察院在接到提请后的第3天做出不批捕决定,那么公安机关在接到不批捕通知后就应该马上释放这个人。 相关概念: 流窜作案:指犯罪嫌疑人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 多次作案:指犯罪嫌疑人实施三次以上的犯罪行为。 结伙作案: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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