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不批捕放人是否会通知家属?
一般情况下,刑事不批捕放人是不会通知家属的。
批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但法律并没有规定不批捕放人时必须通知家属。
这背后的原因在于,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审查案件、决定是否批捕,重点在于对案件的法律判断和程序推进,并没有义务专门去通知家属来对相关情况进行认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家属需要自行关注案件进展。
另外,如果检察院没有同意批捕,有可能意味着犯罪事实还需要进一步的审理,这种情况下可能会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会依法对其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相关概念:
批捕: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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