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承认欠钱,法院怎么收费?
我有个朋友欠我钱,现在他也承认这笔欠款。我打算去法院起诉让他还钱,想了解下在这种对方已经承认欠钱的情况下,法院会怎么收取诉讼费用呢?我好提前做好准备。
展开


在对方承认欠钱的情况下,去法院起诉涉及的费用主要是案件受理费,这是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举例来说,如果诉讼请求的金额是5万元,其中1万元需交纳50元,剩下的4万元按照2.5%交纳,即40000×2.5% = 1000元,总共需交纳1000 + 50 = 1050元的案件受理费。 此外,如果在诉讼过程中还涉及申请财产保全等其他事项,也会产生相应的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的计算方式同样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通常情况下,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在起诉时先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所以,即便对方承认欠钱,也还是要先按照规定预交费用,等案件判决后,根据判决结果确定费用的最终承担方。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