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钱不还起诉费用会由对方出吗
我有个朋友之前借了一笔钱给别人,现在到了还钱的时候对方却耍赖不还。朋友打算去起诉他,可又担心起诉费用的问题。想问问要是去起诉,这起诉费用是不是一定由对方来承担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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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方欠钱不还的情况下,起诉费用的承担问题通常是这样规定的:首先,起诉费用一般由原告先行垫付。这是因为原告发起了诉讼,要启动这个法律程序,所以先承担相应费用。 然后,在案件审理结束后,通常由败诉方承担起诉费用。这是因为被告欠钱不还的行为导致了这场诉讼的发生,理应由其承担相应后果。比如,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还钱,那么被告就是败诉方,就需要承担起诉费用。法律依据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另外,如果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总之,对方欠钱不还起诉费用通常由败诉方承担,但具体情况要依据案件的最终审理结果以及是否有特殊情形等来确定。 相关概念: 案件受理费:是当事人向法院交纳的用于启动案件审理程序的费用,不同类型案件收费标准不同,比如财产类案件根据诉讼标的金额大小按不同比例收取。 申请费: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比如申请强制执行等需要向法院交纳的费用。 反诉:是被告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针对原告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反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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