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高利贷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我朋友放高利贷被抓了,说是涉及非法经营罪。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想知道对于非法经营罪中关于高利贷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司法解释能明确这一行为到底怎样认定,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希望懂法的朋友给我讲讲。
展开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而在高利贷相关的非法经营罪认定上,有其特定的司法解释。 2019年10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这里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对于高利贷的认定,该意见指出,前款规定中的“贷款”,是指以还本付息为条件,向不特定对象提供资金的行为。以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实施符合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非法放贷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的;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犯非法经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些司法解释和法律规定为打击非法经营高利贷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维护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的稳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