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立案前还款会怎么处理?
我之前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事,不过在立案前我已经把钱都还上了。现在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这种情况法律会怎么处理我,会不会还是按犯罪来定,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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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立案前还款的处理方式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比如一些公司打着投资理财的幌子,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就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也就是说,如果在立案前就把吸收的公众存款还上,并且资金主要用在了正常的生产经营上,是有可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过,司法实践中是否能免予刑事处罚或者不作为犯罪处理,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一方面要看还款的时间和金额,还款是否及时、是否足额偿还了本金和利息等。另一方面还要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具体情节,比如吸收的人数、金额大小、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如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情节特别严重,即便在立案前还款,也可能还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在量刑时会考虑还款这一情节,从轻处罚。总之,立案前还款是一个重要的从轻情节,但最终的处理结果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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