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法用工导致伤亡人员赔偿金的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一个没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小厂上班,工作时受了伤。老板不愿意赔偿,我想知道像这种非法用工导致我伤亡的情况,赔偿金的标准是怎样的,我能争取到多少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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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用工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非法用工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招用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行为。对于非法用工导致伤亡人员赔偿金的标准,《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有着明确规定。 首先,该办法规定了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事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而对于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对于不同伤残等级,一次性赔偿金也有不同标准。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这里所说的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伤亡人员与单位就赔偿数额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伤亡人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非法用工单位的伤亡人员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这些法律规定为他们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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