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会特殊保护规定的对象是什么?

我在一家企业上班,听说工会有特殊保护规定,但不清楚具体保护哪些人。我想知道自己是否在保护范围内,也想了解这个特殊保护规定到底是针对哪些对象设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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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会保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会特殊保护规定的对象,主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需要给予特别关怀和保障的群体。 从女职工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同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生理时期给予了特殊保护。比如,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等。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女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育权益,使她们能够在特殊生理时期得到应有的照顾。 从未成年工方面来说,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这是因为未成年工身体发育尚未完全成熟,给予他们特殊保护可以避免因过度劳动或从事不适当的工作对其身体造成损害,保障他们的健康成长和正常发展。 综上所述,工会特殊保护规定的对象主要包括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等群体,通过法律规定给予他们特殊的劳动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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