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伤亡是否需要进行工伤认定?


非法用工伤亡是否需要工伤认定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下面我们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非法用工。非法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不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比如没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在营业期限届满后仍继续经营等情况;或者是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在不合法的状态下雇佣劳动者进行工作。 关于非法用工伤亡是否需要工伤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虽然非法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但伤亡职工仍然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并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明确了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在实际操作中,虽然非法用工伤亡不按照常规的工伤认定程序进行认定,但还是需要对伤亡情况进行确定和处理。一般情况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对非法用工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对伤亡职工的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如果双方就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伤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这就意味着,虽然不叫工伤认定,但也需要有一个对伤亡事实和责任的确认过程。 所以,非法用工伤亡虽然不需要像合法用工那样进行传统意义上的工伤认定,但需要通过其他途径来确定伤亡情况和赔偿责任。伤亡职工及其近亲属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来处理非法用工伤亡问题。





